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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稅三倍落差

最近有聽到不少人投資房市不動產,想放著等漲價再賣
房地合一稅有自住優惠,自住滿6年,
可以有400萬免稅額,還有10%優惠稅率。
一位民眾買了新房後,自已住舊房,
把子女戶籍遷到新房,以為子女住滿6年,
到時出售可採用優惠稅率,最近要轉售才發現不行。

原來,房地合一稅規定,所謂自住必須是屋主個人、
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好戶籍登記,
並居住於該房內連續滿6年。關鍵是「未成年子女」
該位民眾的子女都已成年,因此不適用。

依房地合一稅規定,持有5年內轉售課35%~45%,
5年到10年課20%,10年以上也要課15%。
如果符合條件,則有400萬免稅額,且稅率只要10%。
舉例來說,售出一間房若獲利1千萬,
符合自用先減400萬免稅額,
剩下600萬元再以10%稅率計算,稅額約60萬元。
但如果不符合,持有6年以後出售,
則以1000萬元課20%,稅額200萬
這中間相差有3倍之多~
一定要注意到必須是「未成年子女」~